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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远业主不同心!

发表于2007-07-26
第一,物权法出台了,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必然,物业公司无权阻止成立委员会;
第二,中远业主基本都是有钱人\有势人,认为跟物业唧唧歪歪的没有面子,都乖乖交钱了事,这样物业公司就更加猖狂了;
第三,用事实说话,物业费用确实高,服务质量差,好象咱们用钱请的大爷,素质太低!!!!!!
第四,希望我们业主都站出来,懂得维权意识,不能总在论坛上发泄,应该团结行动起来.现在中远本身的论坛关了吧  被业主骂关了,心虚了!!!!
发表于2007-08-17
发表于200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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