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辽宁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有新标准 全部明码实价

发表于2005-10-13
10月12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今后各市建设高速公路涉及到征地动迁补偿问题,均要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正式协议,而高速公路沿线被规划拆除的房屋、耕地、林木的相关所属者都将得到明码实价的补偿。
    
    据介绍,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是:平均旱田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2万元、菜田3万元;征收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是:平均旱田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2.64万元,菜田4.4万元;征收林地及其它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此外,该标准还明确了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发表于2007-06-28
有谁能告诉我各级财政截流的根据以及百分比,换句话说老农民还能剩多少。
另外在耕地的基础上是按个村的原始老土地面积,还是按现在的耕地面积来计算
发表于2007-08-21
真不错,继续努力啊
发表于2007-09-02
[size=4]  q去你妈比的吧 老百姓房子就给那么点钱啊 [/size]
发表于2009-02-24
 什么世道啊  官逼民要反啊    房子就给这么点钱啊   成本都不够                   政府现在就是 挂牌 土匪
发表于2009-12-04
引用:我(过客) 在2007-6-28 17:24:32写道:原帖
有谁能告诉我各级财政截流的根据以及百分比,换句话说老农民还能剩多少。
另外在耕地的基础上是按个村的原始老土地面积,还是按现在的耕地面积来计算
 
 
发表于2009-12-04
发表于2010-01-27
发表于2010-01-27

什么世道啊 老百姓没有活路了

发表于2010-01-27

去他妈逼的   东北一言堂 老百姓没有活路了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