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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鹏物业公司逞“霸王”:不交物业费 别想充电费

发表于2009-10-23
   不交物业费,就甭想充电费!这是沈阳金鹏物业的“规矩”。眼看电度表余额仅剩12元,家里就要断电,住在景星家园的刘先生一筹莫展,终于对这种已存在4年之久的“霸王”式收费提出质疑。

    业主:

    嫌物业不作为,拖欠物业费

    10月21日,刘先生讲述了他所在小区物业不合理的收费方式。刘先生家住的景星家园,位于铁西区景星街小十三路。该小区2005年正式入住,而刘先生2008年才入住,并将物业费交到今年6月。

    不过今年1月开始,房屋内所有窗子周围都出现长毛情况,他多次与物业工作人员沟通,但相关工作人员拿各种理由搪塞,迟迟未进行维修,一晃就是10个月。眼见维修无果,担心屋内长毛对人身体有害, 刘先生只有趁着“十一”自己花钱将屋子重新粉饰。

    刘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物业的不作为,所以从7月开始他便不再续交物业费。不过随后麻烦也就来了。眼看电费即将用完,当他拿着充值卡到物业部门充值时,却被告知不把物业费补齐,就不给充电费。

    物业:

    不交物业费,别想充电费

    记者来到景星家园看到,该小区所使用的电表为单相电子式预付费电度表,表上显示所剩金额。电费不足时,居民就需要持卡到物业管理部门充电费,物业公司同时收取物业费,如果居民不交,他们就不给充电费。据介绍,一旦余额不足,就会立即断电,而此时刘先生家的电表显示余额仅有12元。

    对于这种情况,景星家园的其他住户也纷纷向记者大倒苦水,说自己“忍气吞声”了4年。居民们说,有人不愿意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小区内自行车经常丢失,前几日半夜,一家六楼的住户家内还进了小偷。不过对于物业费与电费捆绑收取的方式,他们也只能委曲求全,毕竟一旦断电会给生活带来很多难题。

    媒体介入:

    物业登门认错

    “抛开不交物业费的原因,居民不交物业费,物业部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诉诸法律解决,但有什么权利停止我用电,这不是侵犯了我的用电权吗?一旦断电,我可能就得搬出去……”对于物业的做法, 刘先生提出质疑。

    当天下午,记者找到金鹏物业公司。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答应立即派管理员去刘先生家解决此事。不过对于“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充电费”这一做法是否妥当,该人始终都没有明确表态。

    刘先生告诉记者,媒体介入此事后,物业公司处理该事的态度明显有所变化。21日上午对家中长毛一事,一位负责人还一口表示等明年开春再说。不过下午时,管理员就到家查看了情况,并对他家维修的事未及时上报表示抱歉。22日上午,刘先生顺利在物业部门交了电费。看到物业公司认错的态度不错,刘先生也不再较真,如数交了物业管理费。

    律师说法:

    可向房产部门反映

    对此,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赵志义表示:物业公司想方设法收物业费没错,可是采取这种物业费与电费捆绑收取的方式,有待商榷。

    水、电、气的提供与使用是住户与水、电、气供应商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与物业公司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因此,物业公司无权用任何方式对居民实施停水、停电、停气的行为。从该小区的用电情况来看,很可能属于物业代管,尚未移交给供电部门,市民可以向所属区的房产部门反映,让其协助转为供电部门直管。

    此外,如果市民遭遇物业费与电费捆绑的“霸王”式收费,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转自: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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