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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消息:父母赠予孩子房产,可以省去公证费了

发表于2016-07-12

    以前,你父母生前赠与你一个房子,或者你在父母百年之后继承父母的房子,都要 “公证”,只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后,房子才能到你手上。好消息是按照7月5日司法部发布的通知,今后父母赠给孩子房子再也不用交公证费了!






    继承权公证,公证机构要收取房屋价值1%—3%的公证费(各地公证机构收费不一),另外公证机关还要求继承人办理评估手续,以便按房屋的价值收取的比例收取公证费。因而,公证办理继承至少要产生两笔额外的费用,即公证费+评估费。

    新政策出台后,小伙伴们在面对房产赠与和继承时,是否办理公证,这成了个人的选择问题,相关部门不再硬性要求必须走这道程序。

    但是从对自己财产负责任的角度讲,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还是有公证的必要性:

    一、遗嘱继承。有多位法定继承人在,而被继承人想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其中的一人或者个别人时,如果仅仅有份遗嘱,可能继承人之间会有纠纷,这种情况公证很有必要;

    二、遗赠。被继承人将自己的房子赠予外人,而不是法定继承人,进行公证;

    三、其他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形。


发表于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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