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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沈阳市政府下发沈版"国五条"细则,感觉对刚需影响不太大,你怎么看?

发表于2013-04-02

在沈阳市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再购买1套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所得20%计征……昨天,沈阳市人民政府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沈版“国五条”细则落地。

原则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通知规定,沈阳要确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2013年沈阳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当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稳定房价的责任,确保实现价格控制目标。

住房 认真执行国家相关要求

认真执行国家住房限购要求。在沈阳市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再购买1套住房;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1年沈阳推行的商品房限购令规定,沈阳的限购范围局限在二环区域内。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二环区域内向其售房。

二套 可进一步提高首付和利率

通知规定,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首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按规定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部门要加强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及时制止、纠正;人民银行沈阳分支机构可根据市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个税 按转让所得20%征收

依法执行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税务、房产部门要密切,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所得20%计征,无法核实房屋原值的,可按现行核定标准计征。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办法,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

对能够通过合同、购房、契税等途径查到原价格的二手房,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征税。

■政策详解

预售报价过高暂不发许可证

4月1日在沈阳市发布的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还对土地供应、预售价格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用地供应

土地规划部门要根据供需情况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规模。2013年中小户型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建设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确保按要求全部开工建设;配建一定比例公共租赁住房;建立公安、工商、房产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积极推进城市旧住宅区改造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抓好城市和国有工矿(含煤矿)、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及时完成危房改造工作。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继续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预售管理。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管理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基础工作

进一步整理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等房产管理基础数据,积极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房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房产、税务、金融等部门密切,逐步建设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及时统计发布市场信息,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套房贷首付暂未上调

沈阳版“国五条”细则规定,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昨日,沈阳晚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部分银行。

“截至目前,还未收到总行关于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的通知。”昨日,沈城一家国有银行个贷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房贷政策仍与去年一样,即:首套房贷首付三成,利率为基准利率;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最低六成,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即便是首套房贷,也根据个人的资信情况实行差别化利率,总行专门有评估系统,只要将贷款人的相关信息输入,系统就会自动生成其贷款利率标准。”

此前有报道称,一些房价涨幅过快的城市,二套房房贷首付可能提至七成,利率提高至基准利率的1.3倍。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总行房贷政策有新的调整,会直接通知各地分行。此外,如果当地部门对本地房贷政策有统一的要求,银行也会执行。不过,目前分行暂未收到相关调整的正式通知。

■记者走访

二手房已按20%征个税

沈阳版“国五条”细则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所得20%计征,无法核实房屋原值的,可按现行核定标准计征。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办法,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对于新政的具体实施情况,记者第一时间进行了采访。

昨日14时,记者来到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以准备出售二手住房为由询问当日的个税政策,一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今天已开始按差额20%征收”。“我买的房子不满五年,应该如何缴纳个税?”现场有市民对新政落地细则存疑,工作人员边维持秩序边耐心解答咨询:“如果已经收件,就耐心等候,缴税还按之前政策。”

“目前,沈阳二手房评估系统按照房价将所辖区域逐一划分,再将小区、栋号、面积、朝向、楼层等输入到系统中,按小区不同类型的房屋制定一个基准价格信息库。像楼层差、把山等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会有所体现。这样采集的数据是详细的,得出的价格也是一个比较精确的市场价格。”税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二手房评估系统评估出来的价格将更科学,市民纳税价也更接近实际成交价。


发表于2013-04-02

反正我也买不起那么多房子,一套也就够啦

发表于2013-04-02

国五条的细则终于出来了啊

发表于2013-04-02

现在就是全城限购了呗

发表于2013-04-02

全城限购了,那沈阳的房价能降吗?、

发表于2013-04-0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4-02 13:28:50写道:原帖
全城限购了,那沈阳的房价能降吗?、

 其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怎么弄都没有用!!!

发表于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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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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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4-02

似乎真的对我们刚需影响不大吧?

发表于2013-04-02

似乎真的对我们刚需影响不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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