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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夏季购房需警惕 陷阱20看过来

发表于2012-05-11
陷阱1房产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另外,销售已建成的商品房还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五证不全,购买人就有可能花钱买了黑户房屋,极易引起纠纷。
发表于2012-05-11
陷阱2定金不退,导致一方利益损失。有的开发商在与购房人正式签订《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前,往往要求购买人与其签订《定房协议书》,并要求购买人交纳一定数量的定金,如1 2万元。当购买人发现开发商的承诺与实际不符,不想签订正式合同时,往往要以痛失定金为代价。
发表于2012-05-11
陷阱3交付条件模糊,导致违约责任不清。很多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房屋交付的条件是商品房单工验收合格,还是综合验收或分期综合验收合格,等到交付时开发商与购买人便容易产生分歧,导致纠纷。
发表于2012-05-11
陷阱4延期履行条件空洞,导致理解歧义。有些合同中对于延期履行的条件规定含义不明确,导致双方理解产生歧义,容易产生纠纷。

发表于2012-05-11
陷阱5质量问题界限不明确。有些合同中的一般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问题含义不具体,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所要承担的责任就不明确。消协建议将重大质量问题明确为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以及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质量问题则可明确为除上述问题以外的质量问题。
发表于2012-05-11
陷阱6规划设计变更及处理方式无约定。合同中缺乏对规划设计变更及处理方式没有约定,容易引起纠纷。消协因此建议在合同中加入此条款: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答复。
发表于2012-05-11
陷阱7基础设施运行承诺不明确。对于水、电、电话、有线电视、暖气、燃气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日期,在一些合同中规定不明确,对于一旦出现逾期的违约责任也没有明确约定。消协建议可以约定每单项逾期1日,出卖人应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 
发表于2012-05-11
陷阱8按揭贷款不成无约定处理方法。如果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全面及时地提供资料,导致按揭贷款合同不能签订,买受人又不愿意选择其他付款方式,应该怎么处理呢?很多合同对此没有约定的处理方式。消协建议,遇到此情况应自动终止购房协议,出卖人除定金不予返还以外,其余部分应返还买受人。
发表于2012-05-11
陷阱9不能明确产权证办出时间及违约责任。很多房产开发商往往口头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办出房产证,但却不肯把这一条写进合同里,导致很多业户迟迟不能办出房产证,甚至一拖就是几年。消协建议应在合同中就此进行明确约定,条款可这样规定:预售房屋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销售已竣工房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由于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未能取得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按一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发表于2012-05-11
第二大类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显然有失公平的条款
陷阱10合同规定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有差异时购房款多退少补,排除了在面积差异过大,购房人达不到购房目的时解除合同、退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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