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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沈阳市于洪区北陵乡副乡长兼北陵农牧公司经理韩佩安强取豪夺违法违纪敛财情况的检举揭发材料

发表于2011-02-16

 

兼北陵农牧公司经理韩佩安违法违纪敛财情况举报如下:

一、 违法违纪侵吞他人合法财产。1989年,沈阳市于洪区北陵乡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以农牧公司的名义通过报纸等媒体对外发布广告,招能人来北陵乡投资建厂。我做为投资人投资在北陵乡下坎子村成立了沈阳市北方金属改制厂挂靠在北陵农牧公司,当时按北陵乡政府的政策,乡政府及农牧公司出土地,由投资者出资,自负盈亏,每年向乡政府及农牧公司上交管理费,土地可长期使用,并和北陵乡农牧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30年的承包协议。1993年,为了工厂的更好发展,我有多方筹集资金将工厂规模扩大,并经北陵乡及农牧公司批准在于洪区千山西路16号给我9.8亩土地,并交纳了6万元土地款,在该地块我先后投资170多万元分两次在盖了5000余平方米的厂房及增添了必要的机械设备,并经沈阳市工商局核准更名为沈阳市北方钢材厂。2000年我被于洪法院判入狱4年,在我入狱期间,2001年,韩佩安利用职务之便将我厂档案、财务材料等非法销毁,并通过通过伪造等手段将我的合法工厂变更为其亲属左静寰名下,实际控制人为韩佩安(有大量证据证明);目前,该厂仍被韩佩安非法出租。该厂现最低估价为2000余万元。

二、 韩佩安实际资产远远大于其合法收入。韩佩安多年来疯狂敛财其名下有多处房产,房产遍布于洪、皇姑、铁西等地,光位于于洪区的一套240余平米的门市房就价值几百万元。

三、 我目前身无分文,身患胃癌、肝硬化晚期及股骨头坏死、胆结石等重病,靠朋友的救济住在每天15元的小旅馆中度日。。。。。。

跪请青天做主,为我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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