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央墅之声·提示】装修管理注意事项

发表于2016-04-26
标签:办理 施工 装修 物业管理 装修管理 

一、装修申请
1.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到物业管理处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办理申请手续,提交装修方案经核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2.
乙方需要到物业管理处办理《装修许可证》并于装修期间将此证粘贴与入户门外侧,同时需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确保人手一证,进入园区应主动出示证件。


 二、装修及物料运送时间

       装修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物料运送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三、注意事项
1.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装修活动进行监管及巡查,对于乙方的违规装修行为,甲方有权提出意见,并在必要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乙方装修只限于室内,需按《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进行装修。

3.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直觉佩戴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需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生活。因施工人员个人原因造成不良后果,其责任由个人承担。

4.施工中,如有他人投诉,物业公司将出面协调,如有情节严重应在调解期间内暂停施工,待调解后复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