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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外地应届毕业生来沈阳可先再就业

发表于2012-07-13

可选择在亲朋好友(同事)家或毕业生集体户口,注意别错过“应届两年期”

核心提示

又是一年毕业时,找到工作的毕业生正忙着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没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也多愿意将工作的目标放在大城市。但他们往往忽略户口的重要性,从而造成不少麻烦。外地来沈阳的大学生该如何在沈办理手续,回沈就业的大学生如何将户口迁移回沈?7月12日,市公安局户政处户政科副科长苏环就相关问题一一解答。

应届毕业生可先再就业

●提醒:

(1)可于亲朋好友家或毕业生集体户口

(2)如果想,别错过“应届两年期”

目前,沈阳市在应届大学生方面的政策相对宽松一些。本科以历毕业生(含本科),只要愿意到沈阳就业,可以先行办理手续,后找接收单位。外埠生源毕业生到沈阳就业,户口可以根据自愿选择落在亲朋好友家或者于毕业生集体户口(其效力与沈阳市居民户口相同)。亲朋好友的概念甚至还可以延伸至单位同事,前提是必须征得户主本人同意。

本科及以历的毕业生(择业期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先后就业;专科学历的毕业生(择业期二年)需与沈阳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需要提醒大学毕业生的是:如果想,别错过“应届两年期”。这里的应届大学生指的是含择业期二年的毕业生,2010年毕业的大学生今年同样还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政策。

发表于2012-07-17
发表于2012-08-09
这个政策挺好
发表于2012-08-09
这个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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