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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国五条落地 期待配套“税”策

发表于2013-03-06

所以我们建议,如果卖方在卖掉自有住房后一定时间内(比如说一年)又买了一套房自住,就应该将之前卖房时收取的个人所得税退还。

发表于2013-03-06

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卖掉的往往是小面积、低价格的二手房,实施退税可以降低他们的卖房成本,反过来也就可以在客观上降低这些小房子的出售价格,而这样一来实际上也有利于资金不足、想买套小房子过渡的第一次购房者。

发表于2013-03-06

一整套系统的调节政策相互,可以在“精准打击”的同时做到“不误伤”刚需,让相关政策的初衷得以实现。这也是新国五条真正的利好所在。

发表于2013-08-13

老百姓就期待降价!

发表于201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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