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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赠送面积猫腻多 是馅饼还是陷阱?

发表于2015-09-10

 

有很多开发商为了促销售,抓住购房者“不要白不要”的心理,打出赠送牌。然而,你知道吗,这里面说道是很多的。

去年7月1日起,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对于赠送面积做了更加明确和细致的规定,也就是说,开发商不能再随便赠送面积了。新规也同时明确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多楼盘所宣传的赠送面积本来就是你的。

目前楼盘较为常见的赠送就是飘窗和阳台,什么“飘窗赠送一半”、“阳台全赠送”,看了上面的新规你就知道了,原来这些其实是国家规定不计面积的。

虚假宣传

所谓“赠送面积”,前提应该是所赠面积合法,且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由于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赠送面积甚至是涉嫌违法和侵权的面积,其赠送行为均属无效。即便其能通过“偷面积”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但因为开发商在售房时便已经将赠送面积的成本摊到了房价中,“赠送”仍旧是有名无实,故涉嫌违法虚假宣传。

所获面积不牢靠

因开发商对所赠送的面积往往不具有合法产权,因此不会也不可能写入《房地产证》。而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所送的面积并不受法律保护,不可能像房地产证登记的面积一样,可以用于、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在遭遇纠纷时权益更是无法得到保障。

损害他人利益

如果开发商加建了 “赠送面积”,总建筑面积增加,容积率相应提高,绿地比例减少,人口密度也就随之增加。这样,各类公共设施使用率增加,使用寿命降低,业主整体的生活环境和品质都会有所降低。

 又由于容积率与土地出让金的多少有关,调高容积率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规划变更手续,部分“赠送面积”是开发商未经调整容积率违建而来的面积,开发商提高了容积率却没有补交地价,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所以在面对“面积赠送”的时候,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三个问题: 

 一、所谓“赠送面积”,其建筑成本可能已被分摊进了房价,买房更应该重点关注房屋的质量、配套等要素;

       二、一些“赠送面积”,如阁楼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容易受热受潮等问题,一定要先看好再签合同;
      三、“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今后如果遇到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容易产生纠纷。

      更为简单来说,如果开发商真的要给购房者以实惠,直接降房价就好了,完全没必要搞这些弯弯绕。所以,你懂的......

对于赠送面积,购房者要理性看待并且从居住角度出发去判断。尽量明确赠送面积的具体情况及将违约条款约定清楚,以防日后发生纠纷。千万不能因为“”而出手,否则,万一赠送部分设计得不好,不能利用或对后期使用造成困扰,那就得不偿失了。

发表于2015-09-10

各种猫腻要小心啊

发表于2015-09-10

赠送真是各种猫腻

发表于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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