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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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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千古奇冤
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
20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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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今古奇冤,求助高法帮助指导解决
今古奇冤,求助高法帮助指导解决
本案发生在辽宁彰武县哈尔套镇,朱立军居住在遗产的商业网点,维持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由于县政府强制拆除当事人无家可归,无有经济来源,生活的艰难,立案至今已经是两年零五十二天没有结果。
被告在开发商没有取得经过国土资源局办理,支付国有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合同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彰武县政府组织领导,有执法局公安局成建局参加的联合**队伍,捏造捍卫土地管理法的原告是抗法户,目的是支持开发商无偿使用8912.3平方米国土使用权建商品楼,帮助开发商达到与原告压迫交易的目的于2007年9月11日早6点30分左右由公安干警突然破门而入不容分说立即采用抬,拖,拉,拽将原告及家属整到哈尔套派出所,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用铲车将原告有证商业网点,文物两件及屋内的全部物品灭失。经49天努力于2007年10月31日立案。
诉讼状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判决书【2007】彰行初字第九号
上诉理由
一因为听信律师主张被拆迁房屋折价赔偿后可以向执行厅申请回迁房屋原址的错误观点,所以上诉的诉求更改回迁新建楼盘内的商业网点
二原告商业网点被强制拆除后当事人无处安身,没有锅碗瓢盆被褥等生活用品,只能投奔亲属父母先后患病,一双儿女幼小的心灵受到严重伤害,造成失去幸福的家庭,所以追加八万元精神抚慰金
三由于客观原因,原告不知道文物产地,年代,名称,但实践证实一件文物装进茶水在夏季喝剩下后,水不变质茶叶不长毛。另一件文物装进小米一年不生虫,两件文物各有奇特功能,所以追加十二万元补偿。
阜新市中级法院裁定书 【2009】阜行终字第三号
彰武县人民法院判决书 【2009】彰行初字第一号
被告举证的证据,证据二,九,十三,三十,三十一,三十三,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五,四十六共十二份证据,完全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同时哈尔套镇政府将市场西8912.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毛着以150万元卖给汇海公司建商品楼,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可以确认无效
阜新市中级法院裁定书 【2009】阜行终字第十九号
经市县两级法院四次开庭审理查明:
第一点:彰武县政府捏造事实,伪造文件,作伪证。自编自导的强制拆除原告有证商业网点程序合法。一审法院支持彰武县政府违法**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过错。判决城乡建设局行为违法
第二点:原告不同意搬迁理由,商业网点合法有证,当事人捍卫土地管理法保护国有财务不被他人非法占有,一审法院不支持原告捍卫土地管理法,保护国有财产不被他人非法占有,一审法院不支持原告捍卫土地管理法,保护国有财务不被他人非法占用的权利和义务在判决书中支持开发商无偿使用国有土地八千九百一十二点三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非法建筑商品楼房。 第三点:原告诉求回迁商业原址商业网点经济赔偿689155.25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法院不支持原告诉求回迁原址商业网点经济赔偿在判决书中支持被告伙同开发商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务
自从**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在中国**领导下的法治中国,为什么在彰武县政府领导的**队伍,在光天化日下明目张胆支持开发商非法建筑商品楼,剥夺原告捍卫,保护法律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实施强制拆除合法有证商业网点 真是 冤 ! 冤 !!冤!!!
请求博友、司法工作者、媒体工作人员与高法帮助朱立军度过两年多的难关早日看到一份公证的判决书
电话:13841898693
电话:13514180935
原告妻子肖晓霞
200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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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古奇冤,求助高法帮助指导解决
本案发生在辽宁彰武县哈尔套镇,朱立军居住在遗产的商业网点,维持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由于县政府强制拆除当事人无家可归,无有经济来源,生活的艰难,立案至今已经是两年零五十二天没有结果。
被告在开发商没有取得经过国土资源局办理,支付国有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合同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彰武县政府组织领导,有执法局公安局成建局参加的联合**队伍,捏造捍卫土地管理法的原告是抗法户,目的是支持开发商无偿使用8912.3平方米国土使用权建商品楼,帮助开发商达到与原告压迫交易的目的于2007年9月11日早6点30分左右由公安干警突然破门而入不容分说立即采用抬,拖,拉,拽将原告及家属整到哈尔套派出所,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用铲车将原告有证商业网点,文物两件及屋内的全部物品灭失。经49天努力于2007年10月31日立案。
诉讼状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判决书【2007】彰行初字第九号
上诉理由
一因为听信律师主张被拆迁房屋折价赔偿后可以向执行厅申请回迁房屋原址的错误观点,所以上诉的诉求更改回迁新建楼盘内的商业网点
二原告商业网点被强制拆除后当事人无处安身,没有锅碗瓢盆被褥等生活用品,只能投奔亲属父母先后患病,一双儿女幼小的心灵受到严重伤害,造成失去幸福的家庭,所以追加八万元精神抚慰金
三由于客观原因,原告不知道文物产地,年代,名称,但实践证实一件文物装进茶水在夏季喝剩下后,水不变质茶叶不长毛。另一件文物装进小米一年不生虫,两件文物各有奇特功能,所以追加十二万元补偿。
阜新市中级法院裁定书 【2009】阜行终字第三号
彰武县人民法院判决书 【2009】彰行初字第一号
被告举证的证据,证据二,九,十三,三十,三十一,三十三,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五,四十六共十二份证据,完全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同时哈尔套镇政府将市场西8912.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毛着以150万元卖给汇海公司建商品楼,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可以确认无效
阜新市中级法院裁定书 【2009】阜行终字第十九号
经市县两级法院四次开庭审理查明:
第一点:彰武县政府捏造事实,伪造文件,作伪证。自编自导的强制拆除原告有证商业网点程序合法。一审法院支持彰武县政府违法**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过错。判决城乡建设局行为违法
第二点:原告不同意搬迁理由,商业网点合法有证,当事人捍卫土地管理法保护国有财务不被他人非法占有,一审法院不支持原告捍卫土地管理法,保护国有财产不被他人非法占有,一审法院不支持原告捍卫土地管理法,保护国有财务不被他人非法占用的权利和义务在判决书中支持开发商无偿使用国有土地八千九百一十二点三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非法建筑商品楼房。 第三点:原告诉求回迁商业原址商业网点经济赔偿689155.25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法院不支持原告诉求回迁原址商业网点经济赔偿在判决书中支持被告伙同开发商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务
自从**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在中国**领导下的法治中国,为什么在彰武县政府领导的**队伍,在光天化日下明目张胆支持开发商非法建筑商品楼,剥夺原告捍卫,保护法律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实施强制拆除合法有证商业网点 真是 冤 ! 冤 !!冤!!!
请求博友、司法工作者、媒体工作人员与高法帮助朱立军度过两年多的难关早日看到一份公证的判决书
电话:13841898693
电话:13514180935
原告妻子肖晓霞
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