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人以上家庭优先配售保障房

发表于2012-02-04

    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导单身年轻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昨日,市住建委官方网站转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发布了如上内容。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存倉,本市将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以租为主”转变,“单身青年可以通过公租房解决临时的居住困难问题,而成家以后,如果还符合资格,可以通过购买经适房、限价房来获得相对更加稳定的居所”。

他同时表示,在保障房申请准入审核中,今后要逐步实现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四房”统一申请、审核、分配。建立保障性住房信用记录档案,完善申请人承诺和定期申报制度,对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加大惩戒和媒体曝光力度。在海淀区、石景山区等多处近期供应的公租房、廉租房中发现存倉服務,被称为“0居室”的大开间供应量正在增加。以远洋沁山水为例,其建筑面积为40多平方米的0居室是主力户型,共339套,超过整体供应量的60%

而在昨日发布的“意见”中,首先提及的就是仍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将与公租房并轨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同时,公租房的建设标准被确定为“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用于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对此,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优选规划设计方案,提升设计水平,提高内部空间使用效率和居住舒适度搬屋服務,全面提高保障性住房整体品质。

同时,“意见”对于经适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也进行了规定。其中要求,本市将稳步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标准。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