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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么做行吗?

发表于2007-03-15
我和男朋友准备买一套房子,面积是130多个平米,房款约40万,男方家准备出18万,其中4万是男朋友借给他父母的,其实也就14万,剩下的是我们俩出资或者贷款。男朋友的爸爸想利用这次购房帮男朋友的弟弟(他爸的小儿子),于是准备在房产证上写我男朋友和他妈的名字,因为他妈和他弟弟是直系亲属,可以办理。
于是我和男朋友商量采取这样的办法。1.房产证上允许写他妈的名字。那就我男朋友和他妈两人,我男朋友持有正本,他妈持有副本。2.签订补充协议,说明房产证上有他妈的名字只是为了办理他弟弟的,不涉及到房产的分割,房屋的全部产权归我和男朋友。然后去公证处公证!3.一旦他弟弟成功,我们要把产权证上改成我和我男朋友的名字。
现在担心的是,我们想另签的那份协议,是否受到法律保护。这样做是否存在漏洞?
发表于2007-03-15
看着好复杂,楼主能不能简单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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