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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规:小区建成 配套公交场站也要同步完工

发表于2016-11-16

配套公共交通场站要与新建居民小区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建设交通场站的项目,主体工程将不能投入使用。

为加快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沈阳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11月15日,沈阳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沈阳公共交通的总体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市公交车(含)拥有率达到26标台∕万人以上。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20公里/小时,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5%,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100%。

针对沈阳市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提出,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及其配套设施要作为新建城区、客运站、居民小区、商务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的配套工程。根据实际需要,符合配建标准的主体建设工程,必须实现项目与配套公共交通场站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对未按规定和标准进行规划、配套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城建项目,沈阳市将不予规划审批;未按规定建设交通场站的项目,主体工程将不能投入使用。同时重点加强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将公交枢纽作为新建、改造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的必要条件,实现多种交通方式的高效换乘和有效衔接。

沈阳市还将加快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系统,对城区建成区有条件设置公交专用道的主干道、道路条件较好且公交线路集中的其他道路,将设置全天或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逐步形成城市公交专用道路网。同时合理增设公交优先信号,逐步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行速度、准点率。

到2017年,沈阳将基本建成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城市公交车(含)拥有率达到23标台∕万人以上。轨道交通形成“一横两纵两L”的骨干网络。公交专用道设置比例达到21.7%,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18公里/小时。

城区建成区公交站点每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达到60%,淘汰全部黄标公共交通车辆,加大老旧车辆更新力度,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80%,不再新增柴油燃料公交车,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95%,无缝衔接轨道交通站点设置比率达到30%。

发表于2016-11-16

交通好了,人自然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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