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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沈城新政:房屋交易资金可自愿放弃

发表于2017-03-09

从3月7日开始,沈阳市全款购买二手房可以自愿选择资金了。全款购买二手房的双方可以自愿选择资金,如果买卖双方不办理资金的,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沈阳市存量房屋交易放弃资金的声明》。

全款购二手房可自愿选择资金

昨天,高女士在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得知这一消息后,深感意外。高女士在五爱市场做生意,刚刚将135平方米的房子卖给同学,按照以往的规定,其中125万元购房款必须由市房产局资金部门进行,7-15个工作日以后钱才能到账。需要流动资金的高女士很高兴,“我和同学相识多年,交易没啥风险,这笔钱能早拿到真是太好了。”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3月7日开始,房产部门内部下发了《存量房交易中(资金)政策变动的通知》。通知说,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屋交易资金行为,更好地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根据《沈阳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办法》有关规定,实行遵循买卖双方“自愿”原则办理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即买卖双方自愿选择资金金额,如果买卖双方不办理资金的,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沈阳市存量房屋交易放弃资金的声明》。

自愿:二手房买卖双方反响不一

《通知》很快便在沈阳市各个中介公司传递。沈阳某大型连锁中介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除了向旗下各个门店传达《通知》精神外,还提醒门店要注意两点。一是针对于买方全款购房的,在签单时需与双方确认资金是否,如果不的情况下需确认好过款方式、过款金额、过款时间等问题;二是针对于贷款购房的,办理资金的方式暂时不变,还是根据银行提供的借款合同或贷款承诺函的要求办理。

一些买卖房屋的市民,市民对此反应不一。家住浑南的张女士准备给今年上的儿子买一个二手房,对100多万元的房款,她表示为了资金和交易的安全,自己会选择资金。另一位准备在和平长白买二手房的陈女士则表示,她买的房子是以前的一个老邻居的,双方有信任感,“如果邻居那边想早点拿到钱,我就不去做资金了。” 

相对于买房者,接受采访的卖房者,大多希望能早些拿到钱,不想进行资金。

发表于2017-03-09

自主权很好

发表于2017-03-10

各有各的想法 啊

发表于2017-03-10

买房子可能希望

发表于2017-03-10

自愿放弃,估计谁都不能原因吧!

发表于2017-03-10

已经放弃了吧!

发表于2017-03-10

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先拿钱啦

发表于2017-03-10

自己说了算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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