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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上可写多个买房人

发表于2017-05-03
标签:不动产权证 房产 商品房 办理产权证 买卖合同 

自去年12月26日沈阳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很多市民关注,买房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上可以写几个人名,有限制吗?近日,记者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得到权威解答,买房在不动产权证上可写多个人名。

买房写多个人名,这样的房屋在不动产登记中叫做“共有不动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也就是说买房写多个人名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据了解,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共同共有”根据共有关系而产生,常见的情形是,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的财产。“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通俗地讲,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购买一处房产,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几个朋友共同购买一处房产,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共有人数是没有限制的,也就是说买房写几个人名都可以。

买卖合同上所有购房人都要作为买方并签字确认。如果您购买商品房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合同备案,这时不能再加名了;如果必须加名,可以在买卖合同上的购房人办理产权证后,办理房屋部分转让,将部分份额转让给其他共有人。夫或妻以一方名义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合同备案,可以在办理产权证后,将房屋约定为夫妻共有。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购房者,买房写多个人名,在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手续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按份共有的在买卖合同中要约定每个人所占份额

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全部买受人要到场办理手续

共有不动产再处置(抵押、转让)时全部共有人要到场申请




发表于2017-05-03

就是可以加名字吗

发表于2017-05-04

加名需要加钱么

发表于2017-05-04

需要付钱吧

发表于2017-05-04

现在都是不动产权证了

发表于2017-05-04

能添加很多人的名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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