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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授因生二胎被开除背后黑幕 要求辞职处罚

发表于2013-12-13

此事近来在网上引发热议。蔡智奇是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副教授。2007年,蔡赴美从事博士后研究,妻子前往陪读,其间育有一女,女儿为美国国籍。2009年,蔡回国任教。次年,蔡妻在天津生下第二胎。今年5月31日,华南理工大学计生委通知蔡:提供符合计生政策的书面材料;调出华南理工大学;自动辞职。如做不到三点中的任一点,将对其进行处罚。

校方称,蔡违反“穗计生函【2006】26号和粤人口计生委办函【2006】35号精神”,并称“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未在外国定居,其在外国生育的第一孩不管是否已取得外国国籍,均不能批生第二孩”。

蔡智奇的律师陆妙卿则认为,蔡的情况不适用于以上两个文件。“这两个函是针对中国公民利用短期签证到境外生育的情况,不适用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的情况。”

陆妙卿介绍,根据《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生育第二个子女,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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