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百乐戎达物业起诉业主了
- 发表于2013-11-20
物业不要脸,什么都不管还舔个大脸要物业费,最无耻的还是去起诉业主。百乐戎达赶紧滚出桃园吧!!
- 发表于2013-11-21
既是已经撕破了脸,那业主们就应该和物业说到说到了!!
- 发表于2013-11-23
“业主们”到底占全体业主的百分之几? 不要滥用“业主们”的专用词。
- 发表于2013-11-23
物业服务不得力是一回事,较少数业主不交物业费又是一回事,两个事相乘,事就更大了。
广大业主对以上两件事要一起抵制。不能囫囵半片,稀了糊嘟!
- 发表于2013-11-24
"业主们"到底占全体业主的百分之几,这个物业最为清楚。如果只是很少很少,他们也不会去法院起诉了!他们真那么闲,没事干吗??
- 发表于2014-03-30
物业经理私下答应:19号楼东侧耳房扩建,改变建筑风格,门朵外扩5米。 肯定有私下交易,违犯业主利益。 大家关注一下子。
昨天于洪法院给不交费的业主送传票了,11月25号开庭。物业起诉了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看来物业是真想和业主撕破脸了,想问问大家对这件事的看法,另外想知道我们小区有多少收到传票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