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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营业税转嫁购房者 背离房产新政初衷

发表于2005-06-11



6月1日新政实施后,未满两年上市交易的二手房将缴纳营业税,而某些卖房者选择在现阶段出售手中的房屋,可能会把其所应缴的5%营业税加到卖房款内转嫁给购房者。房屋报价的增高也将导致二手房价在短时期内上浮波动,并将影响到具体成交量。

     
在北京一家房产经纪公司记者看到,王女士手头有一套未满2年的房子希望出售,但又不想自己缴纳将近2万元的营业税。为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她在房产中介公司挂出净价30万元,并希望中介将营业税加进去。


记者了解到,这种现象在北京不少中介公司都存在,而房地产经纪公司对此也显得很无奈。由于现在以卖方市场占主导地位,卖房者显得很强势。中介公司不可能自己承担这笔营业税,在挂牌时,只得挂出高于原来的房价让购房者承担。“我爱我家”市场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新政实施后,二手房业主心态发生了变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的业主,虽然不在营业税征收范围之内,却受处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内业主人为抬高房价以及二手房市场有限的房屋资源“物以稀为贵”,水涨船高势态的连锁影响,拉高手中房价。这样,形成了恶性循环,不但不能有效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反而会加快促进二手房价格的不断攀升,最终呈现出北京二手房市场价格不降反升的态势。


这也导致成交量萎缩。“我爱我家”市场人士介绍,新政正式实施后的6天时间里,二手房的挂牌量比同期下降了20%。为此,业内人士提醒:要警惕由于受到新政策的影响,短时期内,北京二手房市场价格与政策颁布初衷相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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