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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辽宁房贷险“变脸”

发表于2005-07-08
■一次性缴纳改为按年缴


■出意外由保险公司代还房贷


原本一张脸孔的房贷保险今后有了新面孔。7月7日,记者获悉,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太平保险公司联合推出了一项房贷险新举措:只要是农行与这两家保险公司中任何一家的共同房贷业务客户,其房贷险可由一次性缴纳改为年缴。这项举措将从7月18日起在24个省(市)分行进行推广。辽宁成为东北三省惟一能享受该项措施的省份。 


除可享受一年一缴房贷险之外,还有一项好消息:过去借款人发生意外伤害后,仍需由本人或其财产共有人继续供款,致使家庭负担过重。此次,这两家保险公司首次将“贷款人意外伤害还贷保险”作为了房贷险的主险,即借款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还款能力丧失或者下降时,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解决了借款人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的房贷险均为一次性缴纳,保费由银行代收。实行了“年缴”的新措施后,贷款人保费支出将会有所减少。这是因为房贷险的缴纳金额与房贷贷款余额成正比。如果一年一缴房贷险,借款人随着还贷增多,贷款余额变少,所需缴纳的保费自然也就少了。总计算来,就减少了借款人保费支出。 


业内人士指出,房贷险一年一缴的方式比一次缴纳合理得多。由于国家调整贷款利率,许多购房人采取提前还贷的方法躲避利率风险。提前还贷在退保房贷险时会遭遇繁琐的手续,并需要为此支付手续费。“年缴”制度实施后,如果借款人提前还贷,由于此后的房贷险保费尚未缴纳,可降低保费损失。在提前还贷时计算所需要缴纳的保费上,年缴方式计算公式也比较简单,借款人自己就可以计算出来。而一次性缴纳房贷险的情况下,一旦提前还贷需要退房贷险时,保险公司往往自有一套复杂难懂的计算公式,不利于借款人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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