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北京
成都
杭州
三亚
东莞
苏州
上海
深圳
天津
济南
西安
南昌
大连
石家庄
长沙
广州
南宁
沈阳
长春
宁波
昆明
青岛
常州
海南
重庆
无锡
郑州
合肥
南京
佛山
武汉
更多城市
鞍山
北京
保定
北海
包头
蚌埠
成都
长沙
长春
常州
重庆
东莞
大连
大庆
福州
佛山
广州
桂林
贵阳
赣州
杭州
海南
合肥
哈尔滨
衡水
湖州
淮安
惠州
衡阳
邯郸
呼和浩特
更多城市
济南
吉林
江门
嘉兴
济宁
江阴
九江
昆明
昆山
廊坊
兰州
洛阳
聊城
临沂
连云港
柳州
乐山
马鞍山
绵阳
南昌
南宁
宁波
南京
南通
青岛
秦皇岛
泉州
三亚
苏州
上海
深圳
石家庄
沈阳
绍兴
汕头
宿迁
天津
唐山
太原
泰州
厦门
更多城市
无锡
武汉
威海
潍坊
西安
厦门
徐州
烟台
扬州
银川
郑州
珠海
舟山
更多城市
首页
新房
本月开盘
热门楼盘
本月交房
楼盘新动态
特价房
楼盘导购
新房排行榜
知名学校
购房知识
看房团
特价房
二手房
在售房源
业主房源
特价房
找小区
找学校
找经纪人
找别墅
查成交
二手房排行榜
购房知识
法拍房
我要卖房
直播看房
租房
在租房源
个人房源
整租房源
合租房源
别墅房源
租房知识
免费发布出租
查房价
装修家居
家装案例
装修效果图
装修攻略
家居圈
家居资讯
建材店铺
免费设计
免费验房
装修报价
商铺写字楼
写字楼出租
写字楼出售
写字楼新盘
写字楼楼盘
商铺出租
商铺出售
商铺新盘
商铺楼盘
海外房产
澳大利亚房产
新加坡房产
马来西亚房产
泰国房产
日本房产
阿联酋房产
资讯
房产快讯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房产圈
百科
直播看房
地产数据
房产交易
土地市场
研究报告
物业数据
数据商城
更多
土地
产业
中指云
地产数据
土地市场
研究报告
百城价格指数
地产文库
数据商城
业主论坛
精华帖
装修论坛
购房圈
VR全景看房
加盟房天下
更多服务
开发云
土地云
经纪云
登录
立即注册
我的房天下
特价房
我的房产圈
退出
房天下
>
沈阳业主论坛
>
格林自由成
>
[新鲜事] 不要误读业主拒交物业费不得列入诚信黑名单
上一页
|
1
|
/
1页
go
主题:
[新鲜事] 不要误读业主拒交物业费不得列入诚信黑名单
wap4225337225
发表于
2017-05-04
进微信群讨论
近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部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地方性法规。面对社会信用信息遭非法归集的情况,条例作出禁止性规定,对不得归集的自然人信息进行了列举,包含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等信息。条例还规定,未经依法确认的公共事业及物业管理欠费信息不得作为实施联合惩戒的依据(5月2日《法制日报》)。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成,国无信则衰。在陌生人社会,信用评价应该成为人们的第二身份。科学的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无疑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商业风险。从这方面来讲,信用信息归集的越全面则越客观,越能反映出一个人的综合信用状况。但对纳入的信用信息必须经过依法确认,否则就有“拉偏架”嫌疑,并可能侵犯公民的名誉权。
部分人欠缴物业费等公共事业费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转,甚至会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如逃票者或欠缴物业费者未及时受到处罚,效仿者就可能越来越多,最终会让逃避责任者越来越多,公共服务陷入瘫痪状态,最终受害的还是守法公民。
但应强调,包含公民基本信息和违法、违规、失信内容的信用信息,关乎管理部门及社会对公民的评价,与公民从事交易活动、享受某种优待资格息息相关。良好的信用信息是能给人们带来收益的信誉财富,也是名誉权的重要内容。据此,必须慎重对待信用惩戒,不宜滥用权力,过度归集相关信息。目前,能够被归集的不良信用信息均经过执法或司法程序予以确认,或者有法律明确规定,如信贷不良记录,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信息等。即只有一个人的某些行为被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确定为违法或失信时,该信息方能被归集并作为负面评价。
而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完全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应否缴纳物业费、缴纳多少物业费,受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合同约束。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均是违反合同的行为,受民事法律调整。通俗来说,业主拒缴物业费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谁是谁非尚无定论,有可能是业主故意耍赖,也有可能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藉此发泄不满。对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应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正当途径解决纠纷。
当权威机关依法确认欠缴物业费者应补缴物业费及滞纳金后,业主仍不缴纳的,方可认定其具有失信行为。简而言之,欠缴物业费仅仅是违约行为,尚不属于违法失信行为,即便欠缴者故意耍赖,也应经过依法确认,不宜不分青红皂白地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同理,欠缴公共服务费用的,也应先行经过权威机构评判,当欠缴者“败诉”后仍不缴纳的,方可作为失信信息加以归集。否则,现实中本来服务就不好的物业公司和公共服务机构可能更加有恃无恐,动辄拿黑名单要挟业主或消费者,让后者更加有苦难言。
实行信用管理是现代社会的应有之义,这增加了失信者的道德成本和信用成本。但作为公民的第二身份,信用惩戒不能在欠缺公共性基础和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将任何信息都归集起来。未经权威机关评判是非对错,就将民事纠纷的某一方列入黑名单是有损公平的行为。从这方面来说,设置严格前置条件、避免过度归集信息的湖北模式更加科学公平,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上一页
|
1
|
/
1页
go
近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部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地方性法规。面对社会信用信息遭非法归集的情况,条例作出禁止性规定,对不得归集的自然人信息进行了列举,包含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等信息。条例还规定,未经依法确认的公共事业及物业管理欠费信息不得作为实施联合惩戒的依据(5月2日《法制日报》)。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成,国无信则衰。在陌生人社会,信用评价应该成为人们的第二身份。科学的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无疑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商业风险。从这方面来讲,信用信息归集的越全面则越客观,越能反映出一个人的综合信用状况。但对纳入的信用信息必须经过依法确认,否则就有“拉偏架”嫌疑,并可能侵犯公民的名誉权。
部分人欠缴物业费等公共事业费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转,甚至会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如逃票者或欠缴物业费者未及时受到处罚,效仿者就可能越来越多,最终会让逃避责任者越来越多,公共服务陷入瘫痪状态,最终受害的还是守法公民。
但应强调,包含公民基本信息和违法、违规、失信内容的信用信息,关乎管理部门及社会对公民的评价,与公民从事交易活动、享受某种优待资格息息相关。良好的信用信息是能给人们带来收益的信誉财富,也是名誉权的重要内容。据此,必须慎重对待信用惩戒,不宜滥用权力,过度归集相关信息。目前,能够被归集的不良信用信息均经过执法或司法程序予以确认,或者有法律明确规定,如信贷不良记录,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信息等。即只有一个人的某些行为被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确定为违法或失信时,该信息方能被归集并作为负面评价。
而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完全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应否缴纳物业费、缴纳多少物业费,受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合同约束。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均是违反合同的行为,受民事法律调整。通俗来说,业主拒缴物业费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谁是谁非尚无定论,有可能是业主故意耍赖,也有可能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藉此发泄不满。对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应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正当途径解决纠纷。
当权威机关依法确认欠缴物业费者应补缴物业费及滞纳金后,业主仍不缴纳的,方可认定其具有失信行为。简而言之,欠缴物业费仅仅是违约行为,尚不属于违法失信行为,即便欠缴者故意耍赖,也应经过依法确认,不宜不分青红皂白地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同理,欠缴公共服务费用的,也应先行经过权威机构评判,当欠缴者“败诉”后仍不缴纳的,方可作为失信信息加以归集。否则,现实中本来服务就不好的物业公司和公共服务机构可能更加有恃无恐,动辄拿黑名单要挟业主或消费者,让后者更加有苦难言。
实行信用管理是现代社会的应有之义,这增加了失信者的道德成本和信用成本。但作为公民的第二身份,信用惩戒不能在欠缺公共性基础和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将任何信息都归集起来。未经权威机关评判是非对错,就将民事纠纷的某一方列入黑名单是有损公平的行为。从这方面来说,设置严格前置条件、避免过度归集信息的湖北模式更加科学公平,值得其他地方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