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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B]佳城花园的业主们,你们有土地使用权证吗?[/B]

发表于2007-09-16
佳城花园的业主们,你们有土地使用权证吗?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比没有房证强啊,大家赶快联合起来,为我们的房子争取啊!(问过龙盛和阳光都全。)华恩房产拿着大证就是不给我们办,不是作了抵压就是有其他名唐!!!东陵区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房子一盖好,销售前就要把土地证交回土地局切分为小证过户给购房的业主,可到现在开发商还是一拖再拖,我们还能忍吗???一个人找没用,几个人找没用,大家快联合起来,一起找开发商吧,不行找媒体帮忙,再不行就得找法院了。毕竟这一间房子我们要辛辛苦苦多少年啊!

网上有很多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讨论,很多人对它并不清楚,以后会很麻烦啊。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风险
2006-6-29 10:12:29
 

新闻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汤律师 【大 中 小】【收藏本文】
 

       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中已经将办理大土地使用权证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分摊在各套房的售价款中,因此在办理房产证的同时,开发商应该把手中的“大土地证”(证上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开发商)分割成“小土地证”(证上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购房人)。《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小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目前,上海、重庆、广州、深圳、青岛、厦门、大连等城市均已实行“两证合一”,即在房地产证上同时标明“房产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购买房屋时,应当积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哪些侵犯?这主要包括:
    1、 住房用地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特别是对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
    2、 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不能合法上市出售;
    3、 购房人没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开发商)转让、抵押或因其他债务问题而遭受司法执行的危险,原因在于此时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权利人仍为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证仍在开发商手里,郑州最近即发生过类似案例;
    1、 拆迁安置时,得不到土地部分的补偿;
    2、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不能申请自动延期。
发表于2007-09-18
咨询过开发商,答复是还有一套房和三个车库没有卖出去,因此,暂时不能办土地证
发表于2007-09-21
东陵区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房子一盖好,销售前就要把土地证交回土地局切分为小证过户给购房的业主,等开发商卖光房子,一年卖不出去,我们可以等一年,两年卖不出去,我们可以等两年,开发展一辈子卖不出去,你能等上一辈子吗?
发表于2007-09-24
这没有办法,沈阳乃至中国的开发商全是这样,土地局知道有这个问题,他们手握执法权为何不去纠正,而让我们小小老百姓去和开发商说道?
目前也只能等到开发商房子卖完,谁让你生在中国呢,呵呵。
发表于2007-09-25
据说:土地使用证之所以没下来是因为开发商欠政府土地使用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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