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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争论一 房价与收比偏高算不算泡沫?(2)

发表于2005-06-16
房价与收入比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房地产泡沫的指标之一。按世界银行的标准,发达国家的房价收入比一般在1.8-5.5倍之间,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而我国目前全国的房价收入比已超过7.8倍,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房价收入比则更高——在上海,80平方米的住宅价格相当于每户一年可支配收入的27.5倍(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刘建昌研究员测算)。泡沫论者坚持把房价收入比过高作为我国楼市存在泡沫的一个依据。

无泡沫论者则认为这并不能说明我国楼市有泡沫。他们指出两个需要考虑的事实:一是纳入中国家庭收入统计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有很大一块隐性收入没有统计进来;二是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居民收入增长很快,例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北京人均收入增长连续8年超过10%,而房价年涨幅则低于10%。

我们承认,中国当前真实收入大大超过名义收入,中国具有良好的居民收入增长预期,这是可以延缓中国房地产泡沫破灭的时间的。但即使考虑中国收入的特殊情形,亦不可能完全解释为什么中国的房价与收入比严重超过国际警戒线。事实只能是,中国的确出现了房地产泡沫。最近,有资料表明,上海、北京居民资产的负债率甚至超过了美国的平均水平,2004年上海市民的支出超过收入800多元。这说明即使在中国收入较高、收入增长较快的地区,近期内其支付能力也已经出现严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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