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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区区物业合同纠纷的小案件,大东区法院张鑫法官居然将置法律重心于不顾,将“屁股”直接的赤裸裸地放在物业一方,居然替物业说:园区内出现的一切管理问题与物业无关,物业无权管理任何问题。司法真黑暗哪! 难道“张鑫”法官真的“脏心”了吗,物业只有收取物业费的权利,而没有为业主创造良好生活环境的职责吗?“脏心”:你难道“烂肺”了吗?

发表于2010-06-05
发表于2010-07-27

这帮官匪一家的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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