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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沈阳明年拟恢复暂住证制度

发表于2005-12-13
    沈阳晚报讯(记者 朱峰 实习生 黄雪娇)   两年半前在沈阳被取消的外来人口《暂住证》,有望在明年被恢复。此次“恢复”,并不是重新执行原《暂住证》制度;新《暂住证》将成为外来人口在沈阳办事“一路通”的保证。从取消到恢复,外来人口与“市民待遇”越走越近。
    
    12月12日,当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和向市政协委员透露这一消息时,在场所有人为之一惊。
    
    2003年7月22日,沈阳市公安局正式对外宣布:从即日起,沈阳市在全国率先取消《暂住证》制度,并不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取代《暂住证》对外来人口起管理作用的是“暂住申报制度”——外来人员可以前往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民警也要主动上门做登记服务。有评论者认为,沈阳取消《暂住证》的意义在于实现了平等地对待每个国民,而破除了区域的限制,体现了国民价值、利益的平等化。
    
    公安机关取消《暂住证》的目的,是让外地人在沈阳享受到市民待遇。可事实上,取消了有形的《暂住证》,外地人和沈阳当地人在就业、教育、购房、医疗等方面的不平等依然存在。当外来人员在上述方面仍然需要《暂住证》证明身份时,公安机关将根据本人申请免费开具“暂住证明”。
    
    由于“暂住申报制度”不具有强制性,多数外来人员“不愿意找那个麻烦”,造成了民警主动上门登记的工作量增加。必须正视的现实是,外来人口作案占沈阳刑事案件发案数的40% 50%。为了更详细掌握外来人口情况,今年年初,沈阳市专门设置了1200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公益性岗位。
    
    在12日的政协委员大视察中,刘和表示,截至11月底,全市共登记流动人口39.4342万人,为提高流动人口在沈阳的待遇,按照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劳动保障局已经起草了相关规定,在明年相关政策法规出台之后,拟对沈阳市的流动人口恢复办理《暂住证》制度。
    
    作为流动人口在沈居住和务工的基础证件,新《暂住证》将实行一证式管理模式。怀揣新《暂住证》流动人口在沈阳办理招工、驾照、工商营业执照、子女就学等相关手续时,不用再办理其他证件。新《暂住证》将成为外来人口在沈阳“一票到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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