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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06年居民买卖房屋要多交多少税

发表于2006-02-08
2006年刚开始,房地产业又开始了忐忑不安,房地产税制又将有新变化。日前,国土资源部副司长束克欣透露: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随之,又一消息从北京传出:北京有可能对住房公积金等之前免税项目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翌日,北京地税局马上出来澄清。征重税、免税到征税。房地产税制改革开始了2006年的蠢蠢欲动:难道今年买卖房屋又要多交税? 

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政府有关部门,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透露,税改确实是2006年的工作重点之一,类似于第二套住房征收高额不动产税、对免税项目进行清理规范这样的政策都有可能实施,2006年要进行减免税项目的清理和规范,并不仅仅局限于房地产领域。 

另一方面,关于物业税的问题,该官员对记者说,广州作为物业税的试点城市,正在对物业税相关数据开始进行测算。税务部门确实在考虑设立物业税,将现在购房时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税合并,将房屋建设期间的税费征收转变为房屋保有期间的税费征收,两税合并成物业税后,将考虑取消70年的房屋出让金,转到物业税中收取。而物业税的收取将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进行收取,而不能按照房屋的原值收取。但是具体何时开始开征,时间表还不能够确定。
发表于2006-02-08
据悉,2006年税制的变化不仅在于规范、增加税种等方面,同时在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方面,房地产业成为重点领域。此外,关于个人所得税也将进行专项检查,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查。这预示着,今年不仅开发商要赖税难,消费者买卖房屋时要逃税也会更难。 

4样税种可能出台! 

近日,围绕着房地产税,各种消息蜂拥而来。税费问题不仅涉及到具体每一个市民的钱包,同时对整个产业将有立竿见影的影响。而在采访求证的过程中,记者得到的最明确答复就是:今年肯定会有房地产方面的税改。但是改什么,什么时候改,谁知道呢。预测是对既有事实的一种勇敢判断态度,因此,以下猜测,如有雷同,纯属侥幸。 

第一可能:第二套物业征收重税 

新闻事实: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在刚刚结束的一个“土地开发研讨会”上透露: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束克欣指出,不动产税改革将保证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家庭基本的住宅用地税率有可能为零,而对于别墅、低密度住宅,税率肯定要高,基本住宅之外多出来的那一部分住宅,即拥有多套住房的,税率也要高。预测:记者收到的明确答复,该政策实施可能性相当大。因此,征收办法一旦出台,那些买别墅、住低密度住宅和买了几套房的,就得考虑合适不合适了。 

声音:征高额不动产税,明眼人一看就知针对炒房团,但如今国内的炒房团还远不能达到左右房价的地步。随国民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希望拥有两套以上的房屋,一个便于上班居住,另一个利于休闲,受害者可能是这部分消费者。所以,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征重税”,来实现让每一位公民都满足“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的做法,不但不能做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也不能实现房价下降。(摘自《新京报》) 

第二可能:公积金要征个税 

新闻事实: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1600元后,北京市考虑逐步对通讯补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以前免税的收入进行清理,逐步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而符合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广州地税部门也表示,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只有当一些个人和企业超过20%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时,才会将超标部分并入个人工薪所得一齐实施征收个人所得税。 

预测:清理规范免税项目确实为今年税改重点之一,目前住房公积金主要为了满足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需求,但是随着广州市普及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进,其覆盖面增大,而当拿着住房公积金买房的都是拥有第二套、第三套房子的“富人”的时候,对其取消免税政策的可能性也会同时增大。 

声音:住房公积金面对的是所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广大职工,虽然收入有高有低,但面对的还是工薪阶层,即中低收入阶层。刚刚出台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业研究处副处长文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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