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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设部:降低房价才能鼓励住宅消费

发表于2005-12-21
  12月16日,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地产节上,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透露,2006年将是鼓励住宅消费(即鼓励普通商品房的消费)年,以扩大内需。他认为,从中国近年来的经济走势看,鼓励住宅消费是大势所趋。 
不知道陈淮先生是代表建设部作官方表态,还是以“主流经济学家”的名义进行个人发言,但不管怎样,这句话就这么孤零零地听起来,感觉味道似乎并不太对。  
 
鼓励消费的话外音是什么呢?那就是国家将在政策上对住房消费进行刺激,让老百姓积极买房。但问题是从这样的话语里,谁会获得更多的信心,是老百姓还是房地产开发商?后者会不会从此中得出国家“稳定”房价的政策不过是权宜之计的结论,从而吃上“定心丸”,继续维持高房价?应该说,这样的担心并非全无道理。

近年来,节节攀升的房价已成为老百姓难以承受之重,为了平抑房价,国务院5月9日转发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这一被称为“国八条”与“平抑房价组合拳”的政策,已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了一定的调控作用,一些城市房价的涨幅已开始下降。但依然上涨的房价,显然离老百姓的期望还有十万八千里,众多老百姓仍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鼓励住宅消费本身并没什么不对,让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责任,而当前还有不少人居无其屋或者居于陋室。所以说,有住房消费需求的国人大有人在,但抑制消费的症结在哪里呢?
发表于2005-12-21
据统计,我国房价与居民年收入之比,目前已超过7.8,而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应该在3-6之间。而与此同时,经福州市物价局测算,该市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率平均约50%,最低的约为20%,最高的超过90%。虽然这一说法遭到了房产巨头、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的反驳,他认为“房地产的极限净利润率是26.6%”,但即便真的如此,这样的利润率仍是非常高的,远高于国外房地产业的平均利润率水平。

许多事实都已证明,某些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在利益上存在着藕断丝连的关系,两者有着一致的目标,后者通过炒高地价、房价来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后者则也可收获更多的财政收入??不少地方出让土地的收益已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此情况下,“房价还没有体现我市的价值”、“房价要降也降不下来,因为我们是从低价拉起来的”之类的话语出自某些地方官员之口,就不让人感到奇怪了;某些地方消极执行中央的调控政策,也就不让人感到奇怪了。

对如何让老百姓买得起房,有专家开出的药方是小户型低房价,基于中国人口众多、收入水平不高的现实,这似乎是有道理的,比那些“商品房就不是让穷人买的”之类的言论要有道理得多。如果房价通过类似的措施调控在大多数老百姓的承受能力之内,那不用怎么鼓励,老百姓也是会掏钱买房的。

所以,陈淮先生在声称鼓励住宅消费的同时,似乎还应强调降低房价,让房价处于一个合理的水平,以让老百姓买得起房。只有两句话都说全了,味道才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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