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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8起诉讼牵出房屋属性 商品房法庭变身自建房

发表于200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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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合同中,共有9处标明为“商品房”,第二条却标明为“自建住宅”。

因开发商未按期办理房产证,门头沟区良实花园小区的78名业主将开发商诉至法院,提出索赔。截至8月17日,一审开庭已全部结束,法庭目前尚未做出判决。


令业主们意外的是,被告京门良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在法庭上称,业主们在良实花园所购的房屋并非“商品房”,而是“自建住宅”,因此,不能依照与“商品房”有关的法律条文提出索赔。


“当初明明买的是商品房,购房合同上也有9处写明是商品房,怎么突然变成了自建房?”业主们对此迷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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