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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了

发表于2007-05-03
保护自己权益,大家行动起来
发表于2007-05-03
是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了,但是具体的操作不是很容易啊,第一我们入住还不多,应该不到50%呢,很难啊!
发表于2007-05-04
为自己的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该努力了
人少没关系,在于团结。
入住应超过70%了
发表于2007-05-06
我感觉业主委员会应该是大妈级的组织,不是说我有偏见,而是我觉得只有大妈们可以有时间为我们讨公道,我们天天上班,想找只能周六周日的,可这时人家也休息了.
发表于2007-05-07
即使没有时间,我认为也应该参与,讨论或是决定什么事.再指派有时间的代表把建议反映上去.
发表于2007-05-07
说得对,有事大家商量呗.
发表于2007-05-09
大家要团结才行呀!
发表于2007-06-19
这个意见说的好,业主委员会是政府批的,咱们小区里有没有还是物业就是,我不明白,咱们应该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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