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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1年1月23号下午1:45分左右在惠东县吉隆镇安泰加工厂,文霞与唐玲二人想摘新鲜草莓带回家孝敬父母就叫同事吕良飞骑摩托车带她们去草莓园摘,本来吕良飞不愿去的但文霞与唐玲不断劝说,吕良飞想同事一场再加上她们都带回家孝敬父母就同意了,可不幸的事发生了,就在她们去的路上不知什么原因摩托车的后胎突然爆了,文霞和唐玲经医生抢救第二天无效身亡了,吕良飞头部被缝了7针,手臂8针,吕良飞当时报了警因为没有驾驶证他已被拘留,文霞与唐玲的家人向吕良飞索要赔偿金各十五万,为什么同样是受害人责任全在吕良飞身上呢?就因为做好人,存好心,带她们去摘草莓又没有要她们出车费只是单纯的帮忙,可如今换来了现在的牢狱之灾,好好的大过年弄得不能一家人不能团圆,只能只身一人在拘留所过,现如今这个社会还可以做好人吗?有没有人能帮一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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