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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经济适用房生死存亡大辩论 取消还是不取消

发表于2005-09-12
业内人士认为好心的政府成了百姓和开发商指责的"冤大头"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而建设的一种商品房,这本来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由于存在诸多问题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在日前举办的首届中国房地产业分析和预测高峰论坛上,经济适用房问题成为各方讨论的焦点,有专家甚至认为经济适用房已变成了一个"怪胎",应该予以取消。

其实,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争议由来已久,各方对经济适用房的去留问题一直争论不休。眼下,经济适用房已经成为一个急需解决,但又十分辣手的问题。假如不取消经济适用房,眼前的问题如何才能彻底解决?如果取消了经济适用房,那么买不起房的穷人又该怎么办呢?
发表于2005-09-12
应该取消经济适用房观点

全国政协委员傅继德应该形成统一的房地产开发市场

在社会诚信系统没有建立的条件下,购房者家庭年收入证明等材料都可以通过多种造假途径获得,导致经济适用房大量流入了实际上并不缺房、着眼于升值的投资者手中,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这种做法一方面因为不通过招标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因为对房屋售价控制不严而使开发商取得不合理的利润。

现在应该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形成统一的房地产开发市场。困难户按规定选定房屋后由政府直接向其提供经济补助,开发商根据市场需求建设适宜不同经济阶层群众需求的住宅。同时发展二级市场,低收入人群可以购买价格相对低廉的二手房。
发表于2005-09-12
中国房地产协会会长杨慎没必要建造经济适用房

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曾出现面积、价格、对象失控的问题,与其这样,还不如市场化运作。市场化的房地产体制应该同房同价,而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政府应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让低收入人群或租或买,没必要建造经济适用房。
发表于2005-09-12
北京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杜猛经济适用房必将被取消

从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实际情况来看,其供应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是非常突出的。经济适用房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品。在经济适用房发展上,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在很多方面难以达成共识。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经济适用房与市场经济原理是相违背的,经济适用房必将会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渐成熟而取消。
发表于2005-09-12
业内人士政府成了"冤大头"

政府只想到了开端,却没有研究好以后的路,因此,好心的政府成了百姓的"出气筒",也成了开发商指责的对象,为此政府成了"冤大头"。

出生在商品房时代的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个先天不足的"混血儿",再加上后天没有充足的受到保护的生长空间,经济适用房名存实亡。名为经济适用房,却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因此,经济适用房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所以,应该取缔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2005-09-12
不应该取消经济适用房观点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段柄仁 经济适用房应该加以完善

尽管经济适用房在建设、销售等环节中确实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不能就此取消,而是应该加以完善。比如,补贴不应该完全给了开发商,还应该给予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补贴。补贴方式不一定是给现金,还可以通过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来实现。

另外,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还可以通过建设廉租房的方式,政府可以集中建一批房子或收购一批二手房然后低租金出租。但是不能全依靠廉租房,毕竟不少人还存有居者有其屋的观念。

同时,应该加强对申请购房者的收入调查,调查个税也是其中一种手段,还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如果发现申请购房者和提供收入证明机构虚假申报,一定要严厉处罚。
发表于2005-09-12
北京市建委开发办住宅处处长孙新欣 取消经济适用房将导致更多问题

北京经济适用房建设稳定了住房市场,拉低了北京房价,这是不可否认的。它给众多拆迁改造地区的居民提供了房源,圆了这些老百姓的住房梦;它还为中央机关、北京市机关无房或住房不够标准的干部解决了住房困难。

在北京土地资源稀缺、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停止开发经济适用房将导致更多的问题,政府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供应。

当然,北京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没有毛病,比如说户型太大,被高收入的人买了等问题。现在建委已经通过审核,杜绝同一个人购买一套以上的经济适用房。但是,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确立的情况下,除了对购买者的资格进行公示外,建委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目前建委正在与税务部门沟通,希望采用查询申请购买者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办法,推测其收入状况,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蒙混过关。
发表于2005-09-12
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系副教授邢亚平 取消将导致部分人永远买不起房子

经济适用房建设是我国整体住房制度体系中重要的构成部分。从现实的房地产市场行情看,北京的土地价格和房价正处于一种缓慢的持续上涨中,部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赶不上房价和地价的增长。这部分人需要借助政府的优惠政策来解决住房问题。

所以,如果取消经济适用房,将导致一部分人永远也买不起房子。当然,我们应该关注经济适用房交易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政府应当加大监管力度,比如对经济适用房再上市做出严格规定,防止利用经济适用房进行投机。
发表于2005-09-12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我国进行房改过程中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目前其基本类型主要包括平价房、安居房、解困房等。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性是指住房价格相对市场价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的设计及建设标准上强调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对经济适用房项目,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其他应征收的各项收费减免50%,并对成交价格、购买对象、面积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利润进行限制。
发表于2005-09-12
最好是把所有的制度都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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