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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啊,你愁死我了!

发表于2010-03-07
2010年了,我们伟大的泰盈七里香堤物业开始收物业费了!!!于是,我登门拜访我们敬爱的大管家-物业,想了解一下新年物业有何新打算,顺便讨要小民的装修押金。大家应该能想象到物业服务项目和质量呢--是外甥打灯笼,呵呵。最有才的是物业直接拿我的押金抵了一季度物业费。说说事儿,就不评论了,懒得评论了。
发表于2010-03-12
坚决支持楼主,大家要团结
发表于2010-03-13

你家没交物业费呀?为什么要抵充呢?

 

发表于2010-03-22

还收装修抵押金呢啊

发表于2010-03-24
楼主啊,你真的是顺民!你在网上查查沈阳市政府明文规定不许收装修的抵押金,只有万科有批文是特例。你可以到物价局告他,你交了就要任人宰割了!
发表于2010-03-27

其实大家冷静想想,如果他们不这么做,服务也跟不上,谁能叫啊?所以,业主不交钱是业主的问题,他们违反国家规定就应该改,应该退。

发表于2010-03-30
楼主真可怜
发表于2010-04-22

据我了解,现在哪还有物业公司敢收装修押金,物价局明文不许的,

现有物价局允许收的只有“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户型:最多380元一户,如果你家的装修垃圾自行清运走了,入住一年后,这笔钱还能退回来的,否则就不给退了。

楼主确定交的是押金吗?

发表于2010-07-27
楼主拿着你的收据,到物价局告他,100%的胜诉!
发表于20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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