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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反映辽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六级以上伤残人员百分之百医疗费待遇问题

发表于2010-12-18
2010年12月16日辽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诗会同辽中县人力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人员召开了有关取消辽中县六级以上伤残人员百分之百医疗费待遇问题的会议,会上李诗等领导宣读了辽中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文件,要把辽中县六级以上伤残人员医疗费待遇纳入医疗保险。我们这些六级以上伤残人员有些不理解,如果这个文件是国家国务院或民政部颁发的我们没有意见,因为我们国家已经不同意对我们这些曾经为保卫祖国流血、牺牲人员给予优待了。但现在不是这样,辽中县人民政府既不是转发国家国务院、民政部的文件,也不是转发省政府、市政府文件。我们不知道辽中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文件是否合理合法。太伤人心了。如果辽中县人民政府这样作是否会影响到军心不稳、如果辽中县人民政府这样作与情、与理、与法会说的过去吗?不要让我们这些曾经为保卫祖国流血、牺牲人员再流血、流泪了。希望市长能够给予关注、解决。我仅代表辽中县六级伤残人员向你反映一下这个问题。辽中县公安局东街派出所民警张少第(我是在对越反击战中受伤后被评为二等乙级伤残的现为六级伤残)联系电话1332248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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