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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沈北新区大望花村修四环修蒲河动迁共有财产分配 村委会决定以98年分地为标准分配但有一部分人户口已签出不是村委会成员也可以分去世的也可以分,但做为村民的农村非农户却不可以分.农村非农户以前大队修路要公摊钱建大棚也公摊修大坝也公摊 栽树等也要进义务工.此次动迁补偿的是水库.路面.树木。大坝.河套.边沿等为什么有利益时却没有我们.上述这些我们问村委会没人理我们只告诉我们就这么分爱去那告就去那告,我们就挪用固定资产按地分.我们怎么办?现在的社会我们有什么保障谁管我们农村非农户?

发表于2011-11-01
发表于20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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