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我是残联专职干事,根据沈残工委【2007】3号文件精神,我们依法享有社区工作者的各项待遇,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4:6比例匹配,现在社区工作者工资已经按照文件在2011年7月份上涨 ,并从1月份补发,可我们残联专职干事一直没有跟着上涨,到区残联,答复是市里有关部门没有给具体落实,在这里求助市里的领导在百忙中给予我们雪中送炭,或者是一个明确的答复,到底是涨还是不涨?顺便说点心里话,我们残疾人家庭都不富裕,有大部分找的对象也是残疾,现在孩子的幼儿园的费用高,采暖费也是自费,有了这些工资,按政策还不够低保的标准了,因为低保条件只是算我们的工资收入,不算我们的实际支出,其他固定的煤气,电,水 就不说了,我们也理解政府,所以也不苛求太多,只是能维护我们应得的权益就先满足了,但无论怎样,我们既然选择了这个很适合我们的职业,我们一定会满腔热血的服务好残疾朋友!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