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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库县政府违法强拆

发表于2012-06-24

我们是沈阳市法库建安七队工人。
?       1991年研究决定,任命李占华为七队队长,当时我们七队是集体制,属公司二级管理,独立核算单位,现产生的队部楼等一切。是1993年往后用集体积累资金购买的,买东农村加工厂花了4万元(建成楼及仓库)根本不像李占华和杜秀玲所说的是用自家钱花8万元所购买的。这些都有当事人可以作证。土地证也是集体制权属,七队地上物包括不动产、动产(汽车、建筑大型设备、小型工具)均属于集体,是七队工人创造出来的。被征收的补偿款不属于李占华和杜秀玲个人所得,应属于七队全体工人,在资金补偿分配上应依法、依规、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来分配。
?       七队工人加班加点,多干活,少开资。
        去年六月,我县实施了聂大坑棚区改造的惠民工程,从6月15日发出公告,到8月17日之间,县房屋征收指挥部工作人员和包保单位工作人员,把七队全体员工召集到公司做了政策交代。我们七队全体工人是同意动迁、买断工龄的,手续上都签字了。就只有李占华个人不同意动迁, 不签字,县政府才进行了强制拆除,根本就不是他说的政府强迁。
?         杜秀玲说,从开始强拆到后来没有一个人给说法,说财产受到损坏,纯属强词夺理,昧着良心说话。事实上,七队从97年没有工程以后,东西都让李占华变卖了,队部也成了他家存放花盆的仓库了。
?         事实上,在强制拆除前几天,拆迁办工作人员多次找李占华谈话,做思想工作,研究补偿协议,但李占华和杜秀玲依然不同意,恶意阻挠。依法强拆时,有城建系统工作人员几十人,帮着把一直不用的桌和花盆,一件一件的十分小心的搬到李占华和杜秀玲认为安全的地方。可以说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也是人性化,做到仁至义尽了。也没有县委书记、县长亲自上阵指挥,更没有武警、特警在现场。杜秀玲所说的都是谎话。
?          我们认为,事实胜于雄辩,谎言终会被戳穿。七队被征收补偿不应是李占华和杜秀玲他们家个人所得,属七队集体财产。应按集体财产处置,在保障集体工人,人权的情况下进行合理合法的分配,真正体现国家对产业工人的优惠政策。
?           最后我们也要说一句,希望市长为我们七队工人做主。


?                                                                                                         七队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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