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要求开发商赔偿的看看
- 发表于2012-04-24
小区的居住者都应参与其中,积极响应,这是我们的利益和权益。期待召开说明会,大家联名上告。合约中已写协商解决,我们不主动,开发商是永远不会找我们解决的,你要是欠他的,他就会上门讨要。起来吧,沉睡的人们,拿到我们该得的。
- 发表于2012-04-25
我还没有拿到房证
- 发表于2012-04-27
- 发表于2012-05-12
你说明确点我们该怎么做?
- 发表于2012-05-13
我们也想起诉,能不能互相留个电话,好方便联络?
- 发表于2012-05-15
- 发表于2012-08-22
你还相信法院吗?
- 发表于2012-08-30
我支持
- 发表于2012-10-08
我也支持,怎么做具体
民事起诉状?xml:namespace>
原告: 性别: 民族: 生日:年 月 日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南卡路 号彤利·紫竹茗郡
电话:
被告:辽宁彤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7巷7号
法定代表人:杨世宁 电话:024-24345471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权证的违约金 元整( 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告向被告支付全房款 元整( 元)购买被告于 年开发建成的彤利·紫竹茗郡 栋 单元 层 号商品房,建筑面积 ㎡。 年 月 日,原告向有关部门交付该房屋契税及维修基金,同时敦促被告早日办理房屋权证,但时至今日,被告方一直以种种原因拖延原告办理其应有的房屋权证,原告多次联系被告方该项目的负责人要求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均未果。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按约定办理房屋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 大写 )元整( 元),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2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性别: 民族: 生日:年 月 日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南卡路 号彤利·紫竹茗郡
电话:
被告:辽宁彤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7巷7号
法定代表人:杨世宁 电话:024-24345471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权证的违约金 元整( 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告向被告支付全房款 元整( 元)购买被告于 年开发建成的彤利·紫竹茗郡 栋 单元 层 号商品房,建筑面积 ㎡。 年 月 日,原告向有关部门交付该房屋契税及维修基金,同时敦促被告早日办理房屋权证,但时至今日,被告方一直以种种原因拖延原告办理其应有的房屋权证,原告多次联系被告方该项目的负责人要求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均未果。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按约定办理房屋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 大写 )元整( 元),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