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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交易资金有了“管家婆”

发表于2011-05-10

从5月16日起,沈阳行政区域内所有二手房买卖,均将通过交易资金监管方式结算房价款。这期间,政府将全程监管二手房交易金,为市民当好“管家婆”。

这一规定是在沈阳市房产局举办的“全面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启动仪式上推出的。沈阳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介绍说,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机制从去年初就已经开始在沈阳市内五区内开展,截至今年4月,已经有1万多户接受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2万多个家庭因此受益。其目的为了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保证买房者的房款和房屋权属安全。

具体点讲,监管单位会开设一个专款账户,买方需将监管的房款存入专款账户,卖方留下预存款银行账户号。等到买卖交易手续办结后,房款和监管期间产生的活期利息将会一并被划转给卖方,否则退给买方,实现“钱证两清”。汇房款前,监管单位会进行信息核对,如果卖方在填写预存款账户时发生错误,房款交易会自动终止,绝对不会出现汇错等现象。目前,这一规定现在已经由市内五区扩展到其他区域。

发表于2011-05-10
发表于2011-05-1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1-5-10 16:20:59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05-1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1-5-10 16:21:28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05-1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1-5-10 16:21:39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05-1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1-5-10 16:21:50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05-1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1-5-10 16:22:58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05-1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1-5-10 16:23:13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05-1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1-5-10 16:23:24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05-10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1-5-10 16:24:08写道: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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