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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养路费收取方法

发表于2008-12-17
 12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方案至昨日结束。方案提出,计划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燃油税。
   得知燃油税即将实施的消息后,部分有车的单位和个人开始缓缴、迟缴、欠缴养路费。尤其是部分新购置车辆的车主,对养路费征收政策不熟悉,更弄不明白在即将开征燃油税的这个节点上,是否该为爱车缴养路费。
   昨日,记者在省交通厅征稽局了解到,明年的养路费征稽暂停,但目前征稽部门尚未接到今年养路费停收或缓收文件,养路费征收仍在正常进行。
   其实,今年年初就有传闻称2009年开征燃油税,一些精打细算的车主开始逐月缴纳养路费,不再一年一缴,不少车主目前尚未缴纳12月份的养路费。昨日下午,记者在几处养路费缴费点看到,尽管养路费征收窗口正常开放,可大厅里前来缴费的人却寥寥无几。
   省交通厅征稽局有关人员表示,虽然眼下费改税方案呼之欲出,但国家并未正式宣布方案实施日期,养路费征稽部门一边正常工作,一边做好燃油税改革的准备工作。他介绍说,交通部等部委已明确指出,在燃油税费改革正式实施前,将继续按照现行方式征收公路养路费,所以单位、个人还是应当正常缴纳本年度的养路费。
  另据了解,至11月底,省交通厅征稽局完成规费征稽突破38亿元。该局现有职工3000余人,若国家费改税政策实施,将实行人员分流。
  温馨提示
  按月缴养路费的车主,应在每月10日前缴费。现在12月缴费日期已过,须缴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之前欠费的车主须补缴。
  新购车辆从落户开始计缴到年末。如果落户10日内不缴,须缴滞纳金,滞纳金以所欠费额的千分之一计。
  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开始实施后,有关部门仍会出台催缴的办法,车辆欠费将无法过年检关。
发表于2009-01-20
我………乱顶————————————(假意D顶!)
发表于2009-04-21
 收养路费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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