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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入住通知中的不合理收费

发表于2008-11-07
今天去香檀取了入住通知,发现几项明显的不合理收费:

1.      电梯费:按每户3人收取,三个月后多退少补。这项收费应按实际常住人口计算,一般是办几个业主卡就收几个人的电梯费。

2.      装修垃圾清运费:要求一室260/户,二室320/户,三室380/户。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沈阳价发[2000]251号“关于规范房屋入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装修房屋垃圾清运费:一室一厅以下的住户,每户200元;二室及二室一厅的住户,每户260元;二室二厅及三室一厅的住户,每户320元;三室二厅及四室以上的住户,每户380元。该项目明显提高了收费标准。

3. 公共设施设备损坏保证金: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沈阳价发[2000]251号“关于规范房屋入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第十七条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物业单位不得代其他单位对住(用)户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管理基金、抵押金、保证金或其他费用。而且,物业公司无权以不交保证金就不给钥匙相威胁。从物业公司收取保证金的性质来看,可以认为是物业公司预收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罚金只能由某些国家执法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且罚金数额也应由物价部门审定。

4. 业主卡:要求30//人,按2人收,三个月后多退少补。一般来说按20收,多10元也就算了,可物业无权定员。

5. 采暖费:购买新房且不在当年入住的,住户有权拒绝缴纳当年采暖费,开发商强收,住户可以到市供热部门投诉。

 
发表于2008-11-08
同意 我要维权
发表于2008-11-09
 不交就不给钥匙,我们该怎么办呢?有什么好主意?
发表于2008-11-09
 我们大家应齐心维权,物价局投诉电话:88556944,88550010,88556891,投诉的人多就一定有人下来查。消协投诉电话:12315。
发表于2008-11-09
 物价局还有一个公开投诉电话:12358
发表于2008-11-09
 
发表于2008-11-09
 
发表于2008-11-09
我们要维权,不要急于收房,不合理收费太多了 !!!收了采暧费不供热,
发表于2009-04-09
这么多不合理,大家集会开个会怎么能克服这种状况 
发表于2009-05-03
 物业恶心。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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