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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交取暖费不给钥匙?这是霸王条款吗?

发表于2008-11-16
位于兴工北街的“幸福岛”楼盘合同上写2008年10月31日交钥匙。可到现在还没交钥匙。违约金他们倒是答应返还了,但会不会是“空头支票”我就很难保证了,10月底打电话,他们说11月5号能交钥匙,5号打电话,他们又说10号能交钥匙,10号再打电话,他们说15号肯定能交钥匙了,可是15号还是没交一把钥匙,不知道谁的“腚”被“啃”了。
而且是不是新房一定要交取暖费才可以给钥匙呢?这种售楼处和物业捆绑在一起是否合适?难道不住人也要交取暖费不成?这是什么道理呢?有人说测试,看看有没有什么漏洞什么的,你们测试为什么要我们买单呢?我们又不是雷锋!我们又不是大款!我们又不是菩萨!
还有关于电梯费的事儿,我觉得五楼以下我们不乘坐电梯完全可以不交电梯费呀!你们说管理起来麻烦,那关我们鸟事儿!怎么买房子一点自主权都没有!“幸福岛”的物业好像还是上海的!靠!我们辽宁省没人儿?要上海人来做物业?晕死!什么世道!
发表于2008-11-18
还没收房吗 听说幸福岛A1都交的差不多了 但好象没有看到竣工备案表 不知道过没过验收关 另外你提的那些问题可能都会被拒绝 天下乌鸦一般黑 难道我们幸福岛的还会是白的不成
发表于2008-11-18
采暖费这个事人多就不难搞定

电梯费物权法好像有规定2楼(含)以上全交

其实需要关注的还有临时电费 煤气管网费 等杂费 还有电梯费按几个人交等等 群里有邻居说鑫丰那边70左右的房子入住交6000出头 我们这边不到60的房子就差点6000了 房地产还得立法规范呐 地方性差别太大了 老百姓买房子太难 俗话说“苛捐杂税猛于虎”,用到我们身上真是一点不差。
发表于2008-11-25
沈阳专业验房机构提醒您绝对的霸王条款
发表于2009-10-20
dsaf
发表于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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