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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邻居们都进来看看!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保利上林湾产权证和煤气问题 。。。。

发表于2009-12-24

这是沈阳纠风办受理后给的解释,狗娘养的保利,还大开发商呢,差劲!

沈阳市纠风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沈阳市房产局和沈阳煤气公司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反馈如下: 经查询,保利上林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至今未到我局产权处申请办理房屋权初始登记。因此,该房屋不具备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条件。 房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请(开发公司、产权人)而启动房屋登记。开发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限,协助业主办理房屋权证属于合同违约行为,是预购商品房风险之一,其责任主体是开发公司,依法解决为最佳途径。 沈阳市公司接到该用户的诉求后,重视,经调查,该小区的煤气内外线工程虽已施工完毕,但由于气源管线在二环上有30多米,开发单位未办下来手续,使该小区无法具备煤气开栓条件。日后煤气公司将积极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尽早解决该小区煤气开栓问题。 经沈阳市建委了解,保利上林湾小区由辽宁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沈阳市建委立即向开发公司了解情况。开发公司表示除1#楼在建外,小区已全部竣工验收,并于2009年8月17日已取得《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编号为20097130-20097140。现正在市房产局办理面积测绘,待完成面积测绘,再取得初始登记批复后,即可为业主办理房产证。

发表于20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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