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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咱们也有组织了!”年底前六成小区得有业委会

发表于2007-12-27
记者12月25日从市房产局获悉,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具备条件的352个住宅小区,60%以上都得组建业主委员会。

目前,沈阳市已公布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实施方案》。市房产局相关人士介绍,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和国家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沈城住宅小区业主的管理地位得到了明确和加强,业主的维权意识也随之增强,组建业委会的想法就更迫切了。沈阳市房产局要求全市352个具备条件的小区,60%以上都要在年底前组建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2007-12-27
目前,有的小区组建业委会还有一些难处。在352个具备条件的小区中,有一部分是通过今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后实行物业管理的老小区,这些老小区原本硬件设施就差,而且也没有实行按服务等级交纳物业费,组建业委会有一定的难度;另外,一些硬件设施好的新小区也遇到不少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新建小区须入住2年或入住率超过50%才能组建业委会,而一些新小区的入住率并不高。

房产部门表示,将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协调,一定保证小区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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