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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高层电梯报废后的问题

发表于2007-11-08
高层电梯的寿命是15年,到时强制报废,更换的费用谁出?全国都没有定论,合同里能和开发商约定吗?大家来讨论。业主们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发表于2007-11-19
我也很关注这个问题,随着高层住宅居住使用时间的增加,这个问题会渐渐浮出水面。
高楼林立的广州第一个带电梯的高层住宅小区,广雅小区,三栋15层住宅楼的300多住户现在就天天爬楼梯。
北京现在规定是15年强制报废,但由谁来买单仍是个问题。
公摊?更换一次每户大约花费一万以上!低层住户还容易耍赖不交!
物业拿钱?那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
政府出资?拿大家的钱为一部分人服务,不合理,也不现实。
开发商出维修基金?他也会摊在房价里。
但愿15年后咱像西方人那样有钱,掏点钱换个电梯,就像下点毛毛雨。可那是不可能的啊!
感觉住高层的代价很大程度上就是要面临电梯的问题,包括损耗,包括方便之外的诸多不便。这样的话,高层的价格应与多层拉开足够大的差距。不应该只考虑由增加的公摊面积所减少的价格。增加公摊面积减少房价总感觉是开发商在避重就轻,在偷换概念,在装傻。只是人们还没认识到这一点。
等到问题大范围凸现,成为舆论焦点,必将真正影响到高层住宅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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