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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沈阳首套房仍“认房认贷” 新政或“十一”后落定

发表于2014-09-24

“房贷还清再买房,银行将认定为首套房。”前日,福州市公布了上述房地产新政,给低迷的房市“加油”。随后有消息称,四大行也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而昨日记者向各大银行在沈的分支机构求证,并未得到确切的官方回复。

目前,沈阳各商业银行向消费者发放房贷时,对首套房的认定仍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但在利率方面略有松动,只要消费者不存在个人信用方面的问题,多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

沈阳首套房仍“认房认贷”

福州市的房地产“新政”源自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称:“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另外,“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只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

对首套房认定松动对于有购房意愿的消费者而言无疑是好消息。

有消息透露,福州只是四大行做出首套房调整的前奏,“认房不认贷”有望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而昨日记者向四大行在沈的分支机构进行了求证,遗憾的是,没有明确的答复。某国有银行的一位人士表示,没有接到上级银行的通知,沈阳对首套房认定执行原有标准,“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即便购房者对第一套房偿清了贷款,在购买第二套房时,也不能执行三成首付、基准利率的贷款标准,购房者必须支付六成以上的首付,利率至少上浮至基准利率的1.1倍。

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沈城房贷利率略有松动。只要消费者不存在个人信用方面的问题,购买第一套房的时候,银行多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

“首套房”新政或“十一”后落定

始于福州的“首套房”新政究竟会不会扩展到全国?

昨日采访中,两位行业分析师透露,上周五中国人民银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透露这一想法,目前正在“吹风”阶段,预计该政策随后出台,最快会在“十一”后落定。有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房贷松动应该是大势所趋。购买二套房的需求中,改善性需求占比也比较大,对于这部分消费者来说,承担六成以上的首付和至少1.1倍的房贷利率,也是不小的经济压力。

举例子来说,一位消费者要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一套100平方米均价在7000元/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按照最低首付标准来算,二套房比首套房要多支付21万元首付款;若都贷款18万元的话,二套房要比首套房多支付近2.6万元利息。 


发表于20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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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9-24

沈阳也会采用这样的政策吗

发表于2014-09-24

政策神马的太复杂

发表于2014-09-24

和之前说的又不一样了

发表于2014-09-24

不关我事 也买不起

发表于2014-09-25

又有新政策了,不知道能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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