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开征物业税为打破土地财政而非调房价

发表于2012-03-19

开征物业税为打破土地财政而非调房价

邓浩志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

“允许小产权房进入市场”

房屋产权无所谓“大小”之分,建议将小产权房正名为农村房地产,逐步合法化。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

背景

大家都知道高房价背后首当其冲的是贵土地,但今年两会关于贵土地的讨论显然不再饮鸩止渴,而是探究到了贵土地背后的根源。如早年的“三农”问题,农民工的问题,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连各级政府的生存问题等,背后根源都是土地问题。

提案

允许小产权房进入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政治经济学研究主任蔡继明建议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逐步缩小国家性征地的范围,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和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允许农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由转让、抵押和出租,让农民的住房和宅基地具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并允许小产权房进入市场;允许有条件的农村由农民自主推进城市化,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的权益,缩小乃至消除了城乡二元结构所产生的各种差距和矛盾,同时也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小产权房正名为农村房地产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认为,房屋产权无所谓“大小”之分,集体土地权应当与国有土地权在宪法上具有平等性。因此,郭松海建议应新老划段区别对待,对原开发的“小产权房”分门别类,将小产权房正名为农村房地产,逐步合法化,完善我国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政府应本着维护国家利益、兼顾他人利益原则,维护农民利益、考虑购房者利益的原则,及早地解决“小产权房”纠结问题。

加快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

全国工商联建议应加快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适时出台房产税。工商联认为,土地价格过高是引发高房价的根本原因之一。我国土地出让金制度是土地年租制,即政府可以一次性征收未来7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这种制度可以在短期内通过土地出让获得巨额资金,但却是寅吃卯粮,超额透支了未来发展的经济动力。建议首先确立以税收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主体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逐步形成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收入为辅的财税体制体系;其次,房产税的改革应以土地出让金的改革为前提,以土地使用费逐年替代房产税之后再进行征收;最后,要探索财政税收及非税收的科学组合比例,规范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合理征收模式。

观点

“土地财政”走不通了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厉以宁认为中国的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城镇化建设思路应该更扩展一些,资金来源不能光靠卖地解决。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厉以宁提出“农村住房制度必须改革,应该给农民发房产证”,引起一些争论。时隔一年,农民拥有财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问题,已获高层“定调”。

解读

黎文江:土地改革是一个趋势

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觉得土地改革是趋势。农村集体土地以前没有太多改革,目前农村土地怎么充分利用,已开始进入的议事日程。对土地法以后也会有所修改。一方面保护耕地,另一方面将农村未用的土地利用起来。目前很多东西都还在探讨之中。在城市以外,城市化进入乡镇后,乡下的老弱病残赖以生存的土地如何保护和发展,这个很重要。目前小产权房在广州很常见,与房价高有关系。

邓浩志:为打破土地财政研究开征物业税

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认为,土改是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利益的重大事情,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在怎样盘活农村土地问题上一直是建议多突破少。目前主要问题是我们的体制是否可以保证农民的土地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被市场购买而不是被欺骗后低价收购。农民(集体)土地如果可以进入市场流通,那失去土地后的农民不耕地又靠什么生活。如果我们无法安置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社会将不堪设想……

邓浩志认为,为打破土地财政而研究开征物业税或许是一个不伤筋动骨却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土地价格矛盾的小“土改”。但可惜的是目前我们的试点都是打着房产税的旗号实施物业税的征收,急功近利造成的名不正言不顺可能会让这个税种在未来推行的过程中遇到许多法律上的阻碍。

发表于2012-03-19
为什么啊?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