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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沈阳市规范住宅区物业管理

发表于2013-08-14

8月12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从本月15日起,沈阳市将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住宅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大检查,解决市民反映突出的住宅区管理问题,切实改善居住环境。据介绍,对各区评定结果每月排大榜,上报市政府并在媒体公布。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降低资质,且在下一年度不允许接管新项目。


目前,全市共有物业管理企业823家;共有住宅区4000多个,其中物业管理小区占40%左右。目前住宅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比如电梯使用不安全、物业服务不公开、小区安全防范问题多,等等。


“解决住宅区物业管理问题要先从抓好物业企业规范化服务入手。”市房产局物业处负责人说,住宅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错综复杂、互为因果。比如,在住宅区物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物业服务差”与“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这一对矛盾体,物业公司与业主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导致住宅区物业管理陷入恶性循环。市政府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找到突破口。开展这次大检查,就是要先解决物业公司在服务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先把物业服务的质量抓上去,赢得市民的认可,然后再去解决业主方面存在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考评标准包含市民关注的很多物业管理热点问题,并对应相应的扣分分值。如:


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和谐美观,无乱倒污水、乱抛杂物、乱堆垃圾、私搭乱建现象;


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绿化管理到位;


保安人员执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和登记制度,维持小区内良好的公共秩序,各主要出入口有人员值守,非主入口公布开放时间;


电梯定期检查、维修,能够正常运行,提供电梯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保养记录、检修记录;


监控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房屋外观完好,雨搭、房檐、外墙等无墙皮起鼓、脱落现象;保修期以外,居民基本没有反映屋面漏雨、排水堵塞等问题;房屋零修、急修实行定人定点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向小区全体业主公布,及时受理住户报修;


物业企业在场所及园区显著位置公开事项,包括:物业费、车位费、电梯费、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等各项费用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每年公示2次,统计期限分别为每年1月至6月,7月公示;7月至12月,次年1月公示)。


此次检查活动由市、区两级房产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市房产局对各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和。检查组每月月底前对各区进行一次检查,每个区随机抽查10个小区(其中,物业管理小区7个,旧住宅区3个)并分别打分。检查组可以邀请市民代表参加检查,可以在检查途中随时对路经的住宅区进行检查,可以对市民反映、投诉较多的项目实施定点检查。


市、区房产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向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市房产局将按照《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扣分,情节严重者降低其资质证书等级,且在下一年度不允许接管新项目;对拒不改正的旧住宅区管理单位如社区等,各区房产局应当报告同级政府进行处理。


市房产局每月对各区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情况上报市政府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同时将与有关媒体合作开展联合检查。


发表于2013-08-14

物业啊 你还真应该看一看

发表于2013-08-14

物业和业主应该共同打造小区的和谐环境,而不是共同的破坏。大家觉得呢?

发表于2013-08-14

物业和业主们都应该来看一看 说的太对了

发表于2013-08-20
知无不答,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沈阳市规范住宅区物业管理”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沈阳假日蓝湾业主论坛固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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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8-20
引用:知无不答在2013-08-14 09:41:01写道:
1楼

8月12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从本月15日起,沈阳市将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住宅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大检查,解决市民反映突出的住宅区管理问题,切实改善居住环境。据介绍,对各区评定结果每月排大榜,上报市政府并在媒体公布。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降低资质,且在下一年度不允许接管新项目。   目前,全市共有物业管理企业823家;共有住宅区4000多个,其中物业管理小区占4....

物业一定要做到啊,看好你们啊!!

发表于2013-08-21

恩,应该贴到物业办公室里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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