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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是不是偷用了你的钱?

发表于2012-04-19

物业是不是偷用了你的钱?

华商晨报201237A06

 

小区停车费、电梯广告费……在沈阳的物业小区里,来钱的道多了去了,这钱该归谁?

针对小区公共收益问题,大量读者表示关注,本报就此展开深入调查,并向代表委员求解。

第一棒

民愿求解

12万,这是一个千余户居民小区一年下来的公共收益。不,或者只是一部分。

昨日,本报《小区公共收益 业主那份哪去了?》的报道引发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一个小区里究竟可以产生多少公共收益?由此得来的钱又被用到了哪里?这些问题成了读者来电咨询的焦点。

为了彻底了解这方面的信息,本报记者以沈阳市铁西区的一个居民小区为样本,展开了深入调查。

结果显示,小区公共收益项目至少有五项,总计收入达到127200元。而且,这五项还只是居民知道的项目,一些未知的公共收益仍然隐藏在幕后。

电子屏广告、草坪上的传媒广告、电梯口的电视广告、纯净水箱上也有广告……这些都是钱呀!

小区居民说这些收益有多少?怎么花的?他们都不知道,只能大略地算出一个数字(见右图)。

那么,面对这种收益不透明、不公开,且归属不明的情况,有什么好办法解决呢?本报特派北京记者就此询问了参加全国两会的辽宁籍代表。

本报记者 赵矫健 

年底可用收益发红包

第二棒

代表支招

昨日,辽宁籍全国代表张桂平、巴福荣在十一届全国五次会议小组讨论结束后,接受了记者采访。两人都就小区公共收益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建议一:折合为物业费 降低物业费价格

小区的公共地方就是业主的,这个权不是物业公司的。张桂平认为,这个权的观念要搞清楚,现在很多物业公司故意模糊这个概念,然后居民对这个概念也不是很清楚,所就导致公共地区包括停车费、广告费等的收入,变成物业公司的了。

在张桂平看来,在制度层面,各个地区应该对小区公共地方的收入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拿出一个具体的、使用的条例,来管理这个费用。

张桂平同时建议,小区公共地方的收益,可以拿出一部分,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投入到公共的管理等方面,还有一部分可以作物业费,然后降低现在居民交纳的物业费数额。

建议二:年底用公共收益给业主送红包

我建议每年到年底的时候,物业公司可以核算一下小区全年的公共收益情况,去掉公共设施的维修等费用,将剩下的部分用来给业主派发红包巴福荣说,这可以像企业年底发年终奖一样,比较喜庆,也会拉近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关系。

对于红包的数额,巴福荣认为,可以参考房屋的面积大小,因为大面积的房屋,当时业主购房时交的公摊面积费用以及现在交纳的物业费也都相应的多,发红包的时候就该多给回报一些。

巴福荣同时也提出,小区的公共收益账目应该公布,一年要公布一次或两次,让业主知道公共收益都有哪些方面,每个方面的收入有多少,各项支出有多少。

本报特派北京记者 房延彦 陈婵婵

沈不少小区有潜规则

第三棒

马上调查

代表提出的是否可行?昨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小区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有着默契

在调查中,多数物业公司对于记者提及的物业费闪烁其词,较为一致的回答是:公共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园区建设、维修等费用的不足,或是更新园区里已经老化的公共设施设备了,并没有将其真正归还给业主。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一些物业服务企业表示,他们会按规定,每年向业主公布两次业费的花销账目,但是对于园区公共收益部分如何来利用和支配,不会做任何公示。

对于那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一些业委会与物业之间有着不成文的规定。

大东一物业负责人张先生介绍,比如他们园区公共停车位收取的占位费用,会由物业支配60%,作为弥补园区建设的物业费不足,另40%由业委会支配,作为活动经费。

业内人士报料说,有关公共收益这一块,许多物业公司与业委会之间存在潜规则

一般情况下,物业获取公共收益的诸多项目,不可能达到向业委会一事一报,有些物业公司还会通过特定方式,防止业委会成员提出问题。

目前,按照现行的《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于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如何向业主返还,并没有明确说法。

这样看来,如果能够打破或者改善物业和业委会之间的默契,代表的建议是可以实现的。至于是由相关部门协调还是业委会主动作出变化,我们拭目以待。本报记者 赵矫健 

小区公共收益算细账

(样本小区为沈阳市铁西区一高档社区)

发表于2013-03-27

每次我都准时交,搬来前说得可好了,可是现在特乱,雪天还不扫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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