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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群108085240欢迎你 的加入

发表于2010-04-23

 

108085240

发表于2010-06-17
发表于2010-06-17
发表于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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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06-17
发表于2010-06-17
根据我们与鑫丰又一城签订的购房协议,有二个可以索赔的地方,一是延迟交房,另一个是延迟办理房证,如果开发商在交房后360日没有向房产局办理产权登记,购房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10万分之一索赔,也就是开发商按日必须赔付给买房人一天4-6元,大伙一起去投诉怎么样啊!!!大伙去看看自己的购房合同
发表于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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